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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性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党的指导思想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三、党的宗旨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它的唯一宗旨。
四、党的基本纲领
跨入新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到建党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五、党的基本路线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六、党的思想路线
党的思想路线也叫认识路线,是中国共产党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所遵循的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思想基础。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七、党的政治路线
党的政治路线是党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要实现的政治任务及其实现这种任务所要采取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充分发挥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民经济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是我们的强国之路。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要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勇于开拓,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八、党的组织路线
党的组织路线是党根据一定历史时期党的政治路线而规定的关于组织工作的根本方针和准则,是实现其路线的组织保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组织路线就是使党的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紧紧围绕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中心,促进和确保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具体来说就是:
一要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健全党的生活,保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以及组织上的高度统一。
二要正确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
三要教育全党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九、党的干部路线
党的干部路线是党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路线所规定的干部工作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干部路线是组织路线的组成部分,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是实现政治路线的保证。
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和实现。干部路线是组织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理解党的干部路线,是搞好干部工作的前提和保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必须做到:
(一)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好、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能开创新局面的干部选拔到不同的领导岗位上,使他们担负起领导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重任。
(二)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选拔任用干部,要严格执行德才兼备的原则,不能以个人好恶和恩怨取人,更不能搞亲亲疏疏,拉山头,搞宗派,以我划线,培植个人势力。
(三)要正确了解和识别干部,做到知人善任。“知人”是“善任”的基础,要“知人”,就必须全面地熟悉、了解干部。要熟悉干部的思想作风和政治品质,了解他们的组织才能、工作实绩和各自的特点,这样才能更好地使用干部。为此,应当加强干部考察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全面、真实地了解干部。
(四)要合理调配使用干部,做到人尽其才。每名干部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都有不同的志趣和特长。因此,要根据每名干部的不同情况,合理调配,正确使用,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五)加强培养教育,严格管理,全面提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干部,一方面要有意识地把他们放到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另一方面要有计划地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水平,丰富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同时,对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
十、党的纪律
工人阶级政党的纪律是根据党的性质、党的纲领路线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所确立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总和。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抵制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和战斗力的重要武器。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章是党的总法规。党章关于党的宗旨和党的奋斗目标,关于党员的义务、权利,关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的组织制度等规定,是党的重要纪律。党在各个时期针对党的生活中的某些问题,制定的一些专门性的规定和制度,也是党的一种纪律,都必须严格执行。
党的纪律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客观性、自觉性、严格性、统一性几个方面,全党必须服从统一的纪律,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不受党纪约束的特殊党员和特殊党组织。
党的群众纪律,就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同非党群众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其基本要求是党组织和党员任何时候都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随时随地维护和坚持群众的利益。
党的组织纪律,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其基本内容是:
(一)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二)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三)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五)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六)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党的政治纪律,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的行为规则。它在党的纪律中具有主导的地位,它是保持全党在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实现党的各项任务的最重要的保证。在当前,每一个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各行其是,更不允许采取同党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
十一、党的作风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和革命风格,在同党内各种错误倾向斗争的基础上,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对党的优良作风作了高度的理论概括,指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思想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中国人民中产生了新的工作作风,主要就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作风,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以及自我批评的作风。并指出,这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在建国前夕和建国后,鉴于党已成为执政党,毛泽东多次指出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警惕资产阶级的侵蚀,反对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反对铺张浪费、追求特权、贪图享受、摆官架子等一切坏作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进一步提出了全党必须实现的三项基本要求,即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制,并提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科学论断,提高了全党同志加强党风建设的自觉性。
党的作风有如下基本特点:
(一)党的作风是马克思主义和党的革命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在斗争实践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的特性和优良品质,是党的性质、宗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具体表现,要坚持党的先进性,就必须自觉地加强党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
(二)党的作风同党的政治路线是密切联系的,党的政治路线是随着革命的发展而变化的;政治路线发生了变化,党的作风就必然要有新内容来充实它、发展它。这就是说,必须适应党的政治路线的要求,加强党风建设,为实现党的政治任务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密切联系群众是执政党建设的根本问题,是党的优良作风的核心内容。党在长期斗争中创造发展起来的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批评与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的有效方法,是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和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也是我们党坚强而有战斗力的保证。
十二、党性党风
党性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是阶级性最高和最集中的表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所固有的明显的区别于其他政党的特性,就构成了我们党的党性。
刘少奇同志对党性说得很透彻:共产党员的党性,就是无产者阶级性最高而集中的表现,就是无产者本质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利益最高而集中的表现。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形成了鲜明的党性原则,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一)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二)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而奋斗终身。
(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
(四)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
(五)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六)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党的作风即党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党风的核心内容,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的学风;马克思主义是一切教条主义的敌人;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工作方针;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把握事物发展的主要环节,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二)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强调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共产党的力量在于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官僚主义容易使党脱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虚心向群众学习;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共产党人坚强的标志;要善于从错误中学习;批评要光明正大和实事求是,防止主观武断和批评庸俗化;对犯错误的人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同一切离开党的原则的错误倾向作坚决斗争。
(四)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强调骄傲自大就会走向失败和灭亡;永远保持谦虚进取的精神;艰苦奋斗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建国的方针。
(五)民主集中制的作风。强调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党的观念,提高组织性、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派别活动。
十三、党员的权利
在党内生活中,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各种权利。党员权利是党内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党员权利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所制定的党章来规定。
党员的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党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党员的上述权利。
十四、党员的义务
共产党员的义务是党章规定的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应尽的责任。党员义务只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定的党章来规定,不能由任何党的组织或党的领导人随意提出。
党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的这些义务,是每个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是党员标准的具体化,每个党员都必须认真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十五、党的领导
党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争取解放,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党以自己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恰当的组织形式和领导方法,以及党员的模范行动,去影响、组织和带领群众,实现它对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的全部任务集中到一点,就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因此,党的领导,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执行人民的意志。党没有向人民实行恩赐、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的权力,没有站在人民头上称王称强的权力。党和人民的关系只能是公仆和主人的关系。党对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领导,最根本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生活。